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,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今年以来,市科技局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,根据《濮阳市科学技术局营商信用环境建设整改提升工作方案》逐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作。
截至目前,共报送行政确认信息134条至濮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,远超去年同期确认信息数量,实现公共信用信息“应归尽归”,为全面净化我市科研环境、提升科技创新效率和建设全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显著示范作用。
为做好科研诚信建设,市科技局一是加强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管理,规范专家抽调参与评审活动。上半年,面向社会征集和补充项目专家库专家,定期维护和更新专家信息,及时评价参与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评审和验收的专家,发现有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专家,立即停止抽调参与项目评审。并要求参与市级项目评审和验收的专家现场签订《承诺书》,确保所有参评专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真实体现出科研诚信倡导的真实、严谨、透明等原则。
二是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,要求项目负责人签署责任书。在今年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申报立项过程中,要求项目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和军令状。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,项目负责人不仅要推动项目实施,还要保证科研经费支出合理合规,否则将取消项目立项,三年内不得申请科技项目。同时,将科研诚信的失信记录纳入“信用中国”平台,从而实现社会信用体系所追求的“守信激励、失信惩戒”目标。
三是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机制建设,建立全流程诚信监督体系。如在项目申报、项目立项、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中不践行科研诚信,有弄虚作假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者,将限制其申报科研项目,取消人才称号和评优资格,暂缓职务晋升、信贷审批等措施。今年上半年,市科技局对省产业联合基金项目拟立项的企业、项目负责人在受理、评审和拟立项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科研诚信查询。
下一步,市科技局将通过“制度约束+科技赋能”的路径继续推进科研诚信建设,构建更完善的科研信用生态,努力成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标杆领域。